引用:
作者VincentDX
所以必須要是企業經營者才有受到 消保法-七日鑑賞期的規範
就您舉出的那兩各評價
可以斷定他是嗎?
是因為反覆販賣同種商品?
在該賣家近70個評價中
如果只有您指出的"有爭議"的評價
那要依 重複販賣同種商品 來判斷他是企業經營者
個人認為 這有點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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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買賣在此聯結
http://mybid.ruten.com.tw/credit/point?hybirdtw&sell
我既然都說他還有賣其他的品牌替代墨水夾
交易筆數自然不是只有這2筆
我們只是旁觀者所以都只是用客觀的角度來觀看這件事
無論是要幫樓主爭取權力或是判他死刑前都應該要詳細的看他所提供的資料
我在這邊幫樓主算好了~賣家2007年1月6號至今
賣過
M/B成交件數為5筆...貨物6件(其中一筆買家有提起該交易是買了兩張相同的M/B)
VGA一筆1件貨物數至少1件已不可考
其他的品牌替代墨水夾15件貨物數至少15件已不可考
所以賣家賣過的3C相關品至少有22件
如果還有以往的交易記錄亦無法考證....因為我又不是檢調.....
只有從賣家的交易信用評比裡找出這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