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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個人是覺得,不要用排富條款,但是可用自付額的方式代替,原則上一定收入以下不用自付額,然後按照收入慢慢提高自付額,10%、20%......,當然最終也不能太高,這樣消費的效果是會比你支出的預算要大的~
舊 2008-11-17, 04:19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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