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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John-Wel
應該每個人都可發不設排富條款,這是促進消費不是救濟貧窮

+1

不應該排富,這又不是社會救濟

另外我還看到新聞或是討論說為什麼要限制消費地點
在此跟大家解釋一下
如果不限制的話就不叫消費券了(還不如發錢給你,省掉發行卡片各類行政程序的成本)
因為要限制你只能消費生活必需用品或是耐久財
而不讓你去消費奢侈品或是投資
這樣才對GDP有明顯的效果
     
      
舊 2008-11-16, 08:58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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