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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1
引用:
作者Cudacke-Dees
指著自己的手指比別人多這本來就是在詭辯,
本身就是沒有意義的,
不然你怎麼不算腳趾?
事實上當你手指伸出去的時候就是那隻伸出去的才有 "指" 的意思,
不然如果有人問路,
回答的人伸手一指回答,
但難問的人會 "腦殘" 到跟對方凹是否另外幾根手指指的相反或者其他方向?
這跟說曹操曹操就到是完全不一樣的意義,
這句成語也沒有瞬間移動的意思.
所以說去計算真正在 "指" 的那根手指以外的其它幾根朝著哪裡就是沒有意義的,
而把那幾跟是多少根拿來跟真正有 "指" 的意義來數數字, 就如同你講的, 沒有意義的.

你說成語有沒有意義的這件事本身就沒有意義。
不要說成語意義如何,有些成語根本就是誤用,用來指的意思和原本的意思已經完全不同。

若真要討論,「當你一根手指指著別人,四根手指正指著自己」的「失準度」還遠遠比不上「打草驚蛇」和「鉤心鬥角」,因為這兩個成語的意思已經完全被改變了,不要說失準了,連方向都錯了。

所以成語用來代表的「意義」只要能表達的清楚,且很多人認同,這就夠了,至於他的「本身意義」如何已經不重要,因為有些成語都已經被誤用了。

再舉個「迷思」的例子,最近常看到有人亂用這個詞,現在你可能還可以跳出來指正別人錯用或亂用,但也許幾年後這種誤用的用法就被編到辭典裡去了。

所謂的成語,很多人認同就可以了,精不精確根本不重要。錯的都可以變成對的了。
     
      
舊 2008-11-16, 07:08 A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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