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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houn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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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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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de_hard
兩套標準很久囉 也不是今天才開始的 只是最近超∼∼∼∼∼明顯的 不想惹禍上身的還是安分點吧 到時被檢調告了丟了工作毀了名譽也只能像陳哲男寫個"慘"字而已還能幹麼
對了 有人知道這倒楣的傢伙在高捷泰勞案無罪的新聞嗎 我想應該沒幾個人知道吧

亞太智通詐騙案?
舊 2008-11-15, 05:08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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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houng1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