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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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atw
那請問 為什麼政府會怕事?這才是主因.
如果台灣人都能奉公守法+深了大義,那政府還需要定這種無聊的法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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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的...
有沒有酒醉駕車,甚至肇事的?
有沒違規直接左轉造成與對向直行車道相撞肇事的?
有沒違規從中間或內側車道直接右轉,造成後方汽機車追撞的?
有沒市區內高速飆車的?
有沒改引擎管噪音太大的?
有沒快速變換車道甚至蛇行的?
有無在最內車道龜速造成後方圍堵的?
有沒違規停佔最外車道的?
有沒違規並排&甚至三排停車妨礙交通的?
有沒違規停在轉彎路口10M內,造成轉彎車輛不小心撞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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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族只是想要回原本屬於機車族的 「合理路權」而已,政府可以好好思考&規劃車流,讓汽車&機車好好行駛在道路上...
而不是繼續拿一些駕駛違規或道德理由,作為繼續欺壓機車路權的理由吧... 因為這些情況,汽車族所在多有!而且酒醉駕車肇事這種高度危害他人生命危險的違規,更是汽車族遠遠高於機車族不是嗎?!
針對違規,不管汽機車,也都該嚴格取締... 路權&用路規範本來就是得互相平衡的,這點個人一直都非常贊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