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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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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函約略看了一下:
一、有效率的運送至目的...降低每人運輸能源消耗:
除了貨車外,以佔用相同道路面積來看,除非自小客滿載,否則機車的運能是比較高的,但是有多少比例的自小客是滿載的?怎麼沒有人做這種統計?
二、大眾運輸工具:
從我住的地方走到公車站,約有500公尺(還有點坡度),就要約10分鐘,再等個不定時出現的公車可能就要花掉20分鐘,而這20分鐘,騎車的話已經快到我要到的地方了。另外,從坐上公車到捷運站還要再花約20分鐘。而使用大眾運輸工具一天來回的車錢約是一週的油錢,我錢多時間多啊。
三、本市道路至少已留有外側2車道工機車通行:
常看到的是在三線道,最內二車道禁行機車,最外側汽車並排停車,然後警察埋伏在某地方用長鏡頭拍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因是長鏡頭,所以只拍到機車違規,而未拍到為何違規,這是不公平的。
四、機車專用道:
台北市哪裡有?有的話,與禁行機車道的比例如何?
五、汽機車混流:
小黃不要突然切到外側搶客,公車不要趕時間由停靠處切進內側,汽車不要看到停車位後以接近90度先切入再說。沒有這樣,機車就不會所謂的"亂鑽"了。
六、基於使用者付費,自行車上路也請繳費。
這個回函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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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和結局。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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