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thc888
捐一半+1
不過,我會想辦法找貧困家庭直接按月分發生活費,
總覺得一些所謂的社福團體很不可靠
|
同意+1
與其捐給基金會還是什麼社福團體
不如直接回饋地方搭橋、鋪路(目標:我家前面的路與日本道路同等級)、美化市容環境...
捐出去的這些錢至少自己都看得到,一樣可以節稅
但捐給團體機構得到的是一張「發票」,有沒有真的做善事??
有!用你們捐出去的錢買幾百條毛毯+幾百箱礦泉水、泡麵+幾十個帳棚送到災區....林北捐一次就可以買10箱泡麵了,好幾萬人捐去的救濟金就只能買這些東西?
有!用你們捐出去的錢去救濟大台北、大高雄的老榮民、流浪人....林北住的苗栗就有一推流浪人卻沒見過一個社福團體下來關心過
那其他錢跑那去了?
存起來生利息,以後可以幫助更多人 (是只幫"看得到"的人,看不到就不理他,就像苗栗的流浪人)
在社福團體工作的人也要支薪 (阿不是都是"義工"嗎!剩下的幾千萬就是義工的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