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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ck7880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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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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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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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鄉長
這根本不是理由,法律之前,沒有證據就是無罪,誣賴你又怎樣?
他告你你就告他誣告,反敲他一筆錢!

他敢動你,你就告他,有機會賺大錢不好好利用,這麼怕事,怎麼成大事?


要賺大錢也不需要花這種時間去跟這些人玩...
又不是閒閒沒事做...
一天到晚等著告別人~等著開庭嗎...

就是有一堆有錢或有權的人肇事逃逸...
才會倒楣到熱心幫忙的人...

有錢有權的人...
寧可花錢請律師...
把黑的說成白的...
死的說成活的...

而熱心幫忙的人...
就只有倒楣被誣賴的份...
就算最後洗刷了冤情~那又如何...
莫名奇妙花的時間跟心力誰來負責...
難道一般老百姓還要天天研究六法全書...
怎樣才能從別人身上削點錢來花花嗎...
算了吧...
而且我覺得這不算怕事~只是想明哲保身而已...

只要中過一次招大概就可了解其中的無奈...
法律...???
法律是給有錢有權的人玩的...
一般普通老百姓哪來有這麼多時間跟金錢玩法律遊戲...
不然老是有人酒駕撞死人...
卻可以被輕判...

懂得玩法律,你就只有玩人的份,不怕別人玩你<---這句話我很認同
只是很可惜...
不是人人都唸法律系畢業的...
所以才會有律師這行業存在...
舊 2008-10-26, 01:38 AM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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