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ullhouse
Regular Member
 
Fullhous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8
您的住址: 名為「流氓」之地
文章: 99
引用:
作者pubphc
如果郵差用這個理由不是有點牽強....
明明地址正確無誤...
怎麼可以因為別人說不認識就認定為"查無此人"

對了!!漏了一點...
雖然小弟我住頂樓加蓋在六樓
但收件地址一律都是寫五樓....
所以不會有地址錯誤的情形.....


所以這個郵差有問題,最基本原則他只要照址投遞就對了.....
有掛號卻沒有貼招領單也是他的問題...
要是這種事情發生在我身上,一定會被申訴=.=

你用個紙箱做的信箱也ok啦,你寫6f那他就能確定真有這個人了...
舊 2008-10-23, 05:11 PM #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ullhous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