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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pubphc
如果郵差用這個理由不是有點牽強....
明明地址正確無誤...
怎麼可以因為別人說不認識就認定為"查無此人"

我在猜想啦

因為你住的地方是加蓋的
所以基本上就會吃虧
(我記得好像郵局都會有他們那一區所有地址,如果你的房東是偷偷加蓋的,說不定根本就沒有通報)
說實在你的鄰居大概也滿冷漠的
郵差一問一律答不知道
郵差為了省時就不管那麼多了
加上妳那一區的郵差比較沒那麼細心的話
你很難收信是很正常的

我覺得最終原因就是你住的地方是加蓋的
如果你那一棟公寓本來就沒有六樓
而且連門鈴都沒有
那鐵定就是偷蓋的
如果你去郵局申訴的話搞不好對方還嫌你找麻煩
因為你那一棟本來就沒有六樓

不過我要是你的話就認了吧
畢竟是租的
要嘛就是樓下可以的話
多掛一個信箱
要嘛就是像我剛剛說的
申請郵政信箱或是和親友說好郵件都送到他家去

跟郵局吵這個我會覺得浪費時間啦
況且一部份責任可能是你房東呢
我覺得還是趕快找一個穩定的信箱比較好
舊 2008-10-23, 05:10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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