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一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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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高橋炎介


女人想要結婚不就是是為了萬一離婚時

可以合法的分得男方的財產還有贍養費什麼的?

沒結婚的話啥保障都沒有

怎麼看都對女方有利阿!

實際上沒那麼容易分到的......
還有小孩監護權
監護權有的時候也不是兩個人說好就OK的

如果是我們台灣婚姻制度的話
婚姻其實對女性來說比較吃虧的
女性通常(但不是一定)應付男方的家人比男方應付女方的壓力還要大
況且如果有了小孩
養育的工作,又多半是女方負擔較重
假如真的運氣不好要離婚
說實在話,能夠要到小孩的養育費用算妳上輩子有燒香

婚姻對女性來說,只有剛進門的時候確定是很光鮮亮麗的
進了門之後,得看智慧了
舊 2008-10-22, 10:32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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