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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us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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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50
獎金本身不是問題,問題在於沒有淘汰不適任人員的辦法

有裝病多年的教師,一兩年去上個一兩個月的班,就可以領薪水

也有精神異常的警察,分配到國家公園刺傷民眾

更不用說一堆沒事做的米蟲

不能說這是一顆老鼠屎吧,訂出淘汰辦法,每年淘汰個3%,那要領獎金才合理阿

做分內的工作就可以領獎金,這是啥制度....
舊 2008-10-21, 04:07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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