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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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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一個不知名的小地方
文章: 156
所有的犯罪
這個我最討厭也最不恥
因為被侵犯的人一生都會有陰影
所以累犯的人
我贊成直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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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愧於已 無害於人
一直看後面會跌倒喔 記的看著前面 好好的走下去
舊 2008-10-19, 04:15 P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憨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