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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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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8
文章: 1
引用:
作者P&W
個人何以凌駕於團體之上?個人應該去融入與配合團體,如果沒有也不想配合,我覺得大可走人,這就是身處學校身為學生的代價,制服不過是一個例子而已,社會也是這樣的,你這樣說根本是教壞小孩子,一間公司一個團體有可能容忍過度的個人特色嗎?好好給他們個震撼教育才是對的,免得去社會上一樣踢鐵板∼∼


把這個論點套用在北韓、台灣戒嚴時期...似乎也蠻適合的∼
舊 2008-10-17, 09:24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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