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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七八區的良知
大哥哩馬幫幫忙, 是那傢伙先起頭攻擊的. 不是我要去招惹他的ㄟ.

那種人在討論區越來越多啦. 動不動就會扯到人身攻擊, 所以以眼還眼是必要的.

ㄟ那個李麥克的圖我喜歡,我可以抓下來嗎



不過老實說,我真的忘了我在哪裡跟你吵耶.........
你真的有必要這麼記仇嗎?
舊 2008-10-14, 05:01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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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