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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 亦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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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 亦塵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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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DragonQuad
我不覺得這樣做有什麼錯
廣播電台,電視,唱片....產品是軟體
如果不靠播放的權利來獲利,那還賺什麼,靠廣告收入活不下去啊

沒人說餐廳 大客車 公共場所一定要播放廣播/電視/音樂吧
播下去就變成服務的一部份,多少有因此獲益
使用者付費當然天經地義

那有別人錄製的東西你想播就能播
就算買CD也只是限在你家裡或車上自己聽而己


你根本搞不清楚狀況嘛

唱片公司要加入這協會要交錢
電台要播歌要交錢給這協會
公共場所要聽電台播歌要交錢給這協會

一隻羊剝三層皮啊!

然後這協會什麼都不用作就可以收錢
音樂人也拿不到這些錢
怎麼會有人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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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的女孩
很會吃醋
又性急
愛哭
易怒
但是
她的微笑....

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舊 2008-10-14, 01:42 A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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