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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gu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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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54
引用:
作者小壞蛋
不轉過來還真的不知道這麼多人覺得無所謂

先前怎麼被查ip被約談我是不清楚,沒在逛所謂的政黑版政冶版

但就片面看來的資訊是有人去告誹謗,會去告誹謗到警察查上門,我想應該是有確切犯罪事證

也因為有確切犯罪事證人家才會提告才會成立,這一點被查我覺得無話可話

但是今天靈異網站的案例來看,看不出來有哪一項是有確切的犯罪因素

一來開版的發言都是公開的事實,講出公開的事實也有事?

還是有其他發言是有牽涉到影響商譽或引起恐謊到危及公司營運的?我看了一下是不覺得,有誰能明白指出來嗎?

在我看來,提這類有問題的蛛絲馬跡就好比看到炸彈,提醒其他人要小心別踩到

而偵七隊查ip就好比把發現炸彈的人當作是放炸彈的人;而先前因為誹謗的叫丟炸彈的人

再者,先前鵝兄也有補充說明,類似這類公文是不具有強制執行力的,需要有法院的文件(有法律相關的網友能再補充嗎...


遷拖太多,若是有人告而不受理沒有查案動作,那叫做吃案,會不會影響商譽也是司法系統收集資料後判斷,目前才在收集資料,這跟你後面扯的一堆有什麼關係
網路發言本來就要負責任,01前一陣子還有honda事件,只是兩家公司做法不同而已
舊 2008-10-10, 06:30 A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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