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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扯鈴還扯XXD~捷運站面交網拍 小心罰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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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de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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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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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笑的規定,
反正看到站務過來,
「這我朋友,剛剛東西忘了拿就出站。」
他又能怎樣?這樣就不是商業行為了吧?
付錢給他,站務過來∼
「喔∼我請他在站外幫我儲直悠遊卡。」
他能拿我怎樣?他總不會告訴我儲值悠遊卡是商業行為所以禁止吧?
重複一次:真可笑的規定,不知道那個阿達想出來的?該不會是新上任的那個阿達董事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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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個人頭像
我的個人頭像...隨便配就很像...長的大眾臉的悲哀...
2008-10-06, 04:41 PM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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