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這個『人孔蓋問題』..全台灣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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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會不會是金額很可怕的『未爆弊案』......
不知道工程公司施作一個人孔蓋能請款多少錢?

(包含材料、人力成本、路面施工、挖洞、利潤管理費、...等等之類的各種項目...名目應該很多吧?)
而一個人孔蓋...地方向中央又能申請多少?(是否誇張不合常理?)
而路上是否會有很多人孔蓋是多餘的、沒必要存在的?(甚至沒有功能,只是一個鐵板放在路上偽裝人孔蓋.....其實底下沒挖洞?)
是不是從最底層一直延伸上去....大家都有抽...

.....所以必須一直存在......也不需做出改善對策
會不會金額太恐怖....參與人數太龐大....工程公司是柱仔腳.......若不跟著做..或是想爆料..就會『很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