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vk
該脆明講就是要餐廳播「國旗歌」、「童謠」好了...
這樣就不會有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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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會有事, 版權討論可以分成兩個部份來講,
1. 詞曲權, 重製權, 比方你要拿來做成和弦鈴聲, 卡啦OK伴奏, 那就要拿詞曲權, 詞曲不分家, 就算你只有用到曲調的部份, 那如果你是要用原音原唱拿來做原音鈴聲, 原音原唱KTV, mp3下載(KKBox之類), 就除了詞曲權之外還要在付費拿重製權.
2. 公開演出, 公開播送, 公開傳輸的權利, 這個案子就是踩到這一個, 有興趣可以上MUST網站看一下
http://www.must.org.tw/must_p2.htm
再來為什麼童謠, 廣播之類還是會有事?
要做mp3下載, KTV之類的話, 詞曲權如果超過一定年限是屬公共財, 那不用錢沒錯,
但是比方你是拿五月天唱的哥哥爸爸真偉大(舉例而已)來做mp3下載, 還是觸到了重製權,
拿來餐廳, 便利商店公開放, 就觸到了公開演出權.
很機車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