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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004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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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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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人體耐受劑量的問題
如果可以請自行查閱勞安法相關的法令
鉛,會造成垂腕症
四烷基鉛:造成不孕
有機溶劑:過量會造成中毒
缺氧空氣(空氣中氧氣濃度低於18%)
其實在我們生活周遭存在種種的有機溶劑,特定化學物質,引火性液體,可燃性氣體,有毒物質,生物病原體,..................
只是都因為每日所接受的劑量足以讓自己身體自然排出,所以當然並不會覺得它是有害的
我再舉一個例子:
每天喝2公升的水,大家覺得很合理,而身體也不會有任何不適
但如果一天喝20公升的水呢?就有可能引起水中毒
重點不在於"有"或"沒有",而是劑量是否足以達到發生疾病的程度
舊 2008-10-01, 02:02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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