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
此話是否有語意/字義上的邏輯,我不知道.我個人會傾向從下列的事實層面,來看這句話的因果關係是否存在,進而思考是否有因果錯置的迷思/謬誤:
人家先進文明國家是因為先廢除死刑,所以文明才進步嗎?
還是說,人家文明是否已經進步到一定的程度,才會因為社會已經沒有惡行重大到足以處死的罪行,或是國家社會已經有足夠的資源可以同時妥善安置被害者家庭與惡行重大罪犯,所以死刑自然地消失?
如果是後者,那台灣符合這樣的條件嗎?
只不過從該研會發的文宣來看,台灣這批廢除死刑聯盟者的想法,很顯然是前者:
該研討會的文宣資料中,裡面有列舉出台灣目前還有包括死刑的法律條文.我看到內容,裡面已經沒有所謂的『唯一死刑』,都是『x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而就以前的相關討論串裡,我記得有看到有其他網友提到,台灣已經有好幾年沒有判死刑了,而也有人提到說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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