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dsmt
其實歐美講廢除死刑是基於法律與檢調的因素。
因為法律檢調不可能是完美的,總會有失誤的時候。廢除死刑是給冤獄者一個機會,因為隨著時間與科技的進步,說不定會有平冤的一天。人類的法律和上帝不同,寧錯放不錯殺。
如果哪天有時光電視,能百分之百揪出犯案者,那就沒有廢死刑的必要了。甚至對重罪加重其刑都是應該的。
還有,沒有人在意需不需要原諒重罪者,除了受害家屬,因為這不重要。
重要的是,這種人渣,沒有資格活在世上,沒有什麼原不原諒。你會跟垃圾桶的垃圾說:「我原諒你是個垃圾嗎?」不需要,直接丟到垃圾車就好了。
話說回來,人類的劣根性是演化的結果,因為古早時候糧食不足,需要彼此競爭,因此很多劣根性就留下來了,這是「天擇」的結果。
同理,要讓人類有一個真正安和的社會,就需要「人擇」,我稱為「清洗劣根性」,把那些罪惡基因洗掉。
洗掉的方法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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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之前也有一群人進行「上帝的工作」,他們把罪人綁在火刑柱上清潔他們的罪,雖然那過程不太乾淨。
兄臺的發言有點像中古世紀的宗教審判,或是納粹的種族清洗。雖然我覺得台灣的某些方面和某些人沒有比那種時代進步多少,但是這種言論還是不適當。
一想到某些人可以決定某些人,像是我或你是否為「可清洗」的人渣垃圾,這種「神裁」不會讓人不寒而慄嗎?
嚴刑酷法古已有之,然而大盜不止。如果「犯罪基因論」成立,那麼人類應被連根剷除。誰沒有犯罪的基因呢?只要經過適當環境的栽培,每個人都能是犯罪者。
是否廢除死刑是一件事,如果有「神聖使命」或是「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個」的想法,豈非停留在黑暗時代之中?
罪大惡極者處以死刑尚可說是「不得已而用兇器」,但是把這種行為神聖化,則非文明之所為。
We have to be better than th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