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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j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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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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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食品中不應有的物質,就應該要求是0。
如果說容器的問題,那就應該要求包裝的容器不能釋出。
最後,如果政府一定要容許,請標示清楚,說某某產品含有三聚氰胺,量是多少。看看有沒人會買!
阿彌陀佛!這是什麼世界?
舊 2008-09-29, 09:54 A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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