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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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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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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mon9331
這種人永遠都搞錯重點,要去維護加害者的人權!?

可以啊,先把被害者以及其家屬給好好的補償了再說,補償得回來嗎?

憑什麼這些殺人犯可以罔顧其他人的人權而犯下罪行,

然後還有這些偽人權團體撐腰啊?


這些偽人權團體不過是沽名釣譽罷了,是貨真價實的"假的人權團體"!!

真有心要維護人權的話,被害者跟其家屬的人權,

應該被維護補償的優先順序應該遠遠高於那些罪犯之上!!


那導演也不過是站在局外說著風涼話的閒人罷了,

沒有經歷過與被害者及其家屬同樣的傷痛,斷章取義拍出來的紀錄片,

還要扭曲為多數人的價值觀,其參考價值可想而知....


台灣還沒有文明到可以廢除死刑的地步啦!!



沒有惡意,但是最後一句話在邏輯上好像不太適當?
舊 2008-09-29, 01:59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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