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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圖9/27 台灣人權映像展:回家 座談會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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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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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重犯直接用人生重來槍讓他人生重來就好了。
每個人都有機會在社會上生存,你自己要放棄這個機會去危害別人,社會沒有理由再多花資源讓你去改過自新。
為非作歹的人有什麼資格拿我的納稅錢去享用?
我只贊成納稅錢買人生重來槍和人生重來子彈而已.....
2008-09-28, 06:40 PM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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