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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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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4
台北市圖9/27 台灣人權映像展:回家 座談會後感

在影片結束後的研討會中,在主講台發言的是該片導演吳秀菁與一位先生.
吳秀菁一直強調『被害者家屬為何選擇原諒與寬恕』這個觀點.

但是會中有觀眾提問:『請問吳秀菁導演,你自己是否會寬恕湯銘雄』
吳秀菁的回答是『他會選擇寬恕,因為他並不是受害人家屬,對他來講並沒有傷痛』 ,而且這話她至少講了兩次,也許有3次.

另外有觀眾問到:『請問吳秀菁導演,你當時是否拜訪過所有16個害家庭,如果有,為何沒有在這段紀錄片中?』
吳秀菁的回答是『當時也有拜訪其他15個家庭,只不過他們都不寬恕湯銘雄,也不願自己出現在這影片,所以這段影片沒有出現其他15個受者的家屬』

另外也有觀眾認為:『其他15個家庭沒有義務遵循跟影片中的家庭一樣的道德價值觀』

不過,從頭到尾,吳秀菁始終都一直強調『請大家想想被害者家屬為何選擇原諒與寬恕』.
不過對照到影片中,受訪者(某被害者的姊姊)其實已經說了:『他們家早在幾年前就信了主,對親人生死看得比較淡,所以發生這樣的事情,他願意相信這是主的安排』.
所以我個人認為,非示這位家屬選擇寬恕湯銘雄,而是這位家屬接受她心中的上帝的安排.

吳秀菁也強調『如果能夠幫助死刑犯悔改,給他們機會,用餘生貢獻自己的心力』的觀點,並認為『如果執行了死刑,他們就沒有機會幫助社會與貢獻社會』,但是影片中最後有提到,這位死刑犯簽署同意了器官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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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覺得吳秀菁對於在此影片以及與其堅持的觀點之間,矛盾的地方是:

(1)當時16個家庭只有1個家庭選擇原諒,但是她仍然處處強調『被害者家屬為何選擇原諒與寬恕』,這有會造成兩種效果
  1)這種說詞會扭曲了其他15個被害者家庭(乃至其他案子的被害者家屬)的意志與想法
  2)這等於是有意無意的對其他15個家庭(乃至其他案子的被害者家屬),
   實施某種形式的道德施壓與道德譴責.

(2)她在三強調自己是因為自己不是被害者家屬,不覺得痛,所以她自己選額寬恕湯銘雄.所以我會覺得實際上她並非站在被害者家屬的立場,而更像是在極力推崇某種她自己喜好的價值觀而已.

(3)我認為那位家屬並非選擇寬恕湯銘雄,而只是那位家屬接受了她心中的上帝的安排而已.而也正因為這個宗教信仰因素,那位受害者家屬對於自己弟弟與死刑犯的死,才會都抱持同樣的悲傷心情.

(4)她始終認為執行了死刑,死刑犯就沒有機會幫助社會與貢獻社會,卻忽略了她自己影片中有提到『器官捐贈』的事情.難道『器官捐贈』不是幫助社會與貢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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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pml.edu.tw/TaipeiPublic...efz.php&id=2924

劇情簡介
回家 臺灣 / 57分鐘 / 導演:吳秀菁 回家這部紀錄片,紀錄了民國八十一年間震驚整個社會的神話KTV縱火案,湯銘雄酒醉縱火奪走十六條無辜人命,五十二歲的杜花明,是受害人之一杜勝男的姐姐。在所有被害者家屬大聲韃閥湯銘雄同時,杜花明選擇了原諒,她主動寫信給嫌犯湯銘雄,表示願意原諒他,並且鼓勵他。八十六年七月,湯銘雄在台北看守所遭到槍決,用生命對被害人家屬做出補償。杜花明說,政府設死刑,是要讓一般民眾有所警惕;不過她也指出,如果能夠幫助死刑犯悔改,給他們機會,用餘生貢獻自己的心力,對家屬和整個社會,是不是會更有幫助呢?




 
     
      
舊 2008-09-28, 09:40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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