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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8
文章: 32
引用:
作者Rainwen
所以結論就是,如果民眾真的不想要有三聚氰氨在食品中,
除了法規不得放行外,檢驗設備也要要求升級且統一。
不然即使法規規定不得含有,檢驗機構卻用檢驗極限低的儀器來驗,一樣會有問題;
而且檢驗機構的設備標準不統一,也會有不公平或讓廠商鑽漏洞的情形。

當然,檢驗設備升級需要經費,更換也需時間,檢驗成本及時程可能也會提高延長,
這幾點或許是要面臨的狀況。

只要檢驗設備等級不提昇,把含量壓到法規標準以下跟壓到讓儀器驗不出來是一樣的,
對其他國家來說也一樣


問題是台灣己經是無政府狀態
舊 2008-09-26, 11:56 AM #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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