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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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judoyang
先假設衛生署說的是真的
現在一般的儀器極限是2ppm
那標準至少應該定為不可檢出(不是訂標準為低於2ppm)
而不是2.5ppm
甚麼叫2.5ppm跟低於2ppm差不多...
在檢驗的過程中
一個是有 一個是na
這就差很多了
而且標準訂為不可檢出
一般檢驗na
假設有其他方式檢驗出含有不可檢出的物質
被檢�**椄O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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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關鍵在於原料!!
我想檢驗儀器都有其限制,
但官方說2.5PPM是儀器限制的說法實在是敷衍的態度,
最大的問題實際上在於原料!!
若原料有問題,
稀釋後做出來的產品, 卻用這種理由過關,
實在太可惡了!
我想替人民健康把關的最後一道防線,
不應該只是簡單跟民眾敷衍說多喝水就沒事,
讓原本不該出現的有毒物質,
在商人想要賺取暴利心態下加入原料,
還可以就地合法,
這真的是比扯鈴還扯!
我認為政府不但應該徹查終端產品,
更應該往上頭查原料受污染的狀況,
隔絕有害的原料並往下游開始查封銷毀.
當然終端產品還是要測,
若測出的數值在儀器測量誤差內,
就請廠商拿出原物料證明沒問題才能過關,
不然還是銷毀,
對於人體健康的事情,
寧可錯殺也不能放過!!
現在這種笨蛋的政策,
讓這些終端產品只要小於2.5PPM就矇混過關,
以後上游廠商還會有良心不做假嗎?
別忘了業界的生態是在合法的狀況下巧取豪奪啊,
這種就地合法的爛辦法只會遺害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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