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kevichan
*停權中*
 
kevicha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40
如果三聚變成食品添加物
那是不是要比照防腐劑寫入「每1000g含有0.25mg或以下」
這樣才合法啊

如果官員不敢背書致癌危險的話
商品還得加註「注意!本產品一天不得使用超過10000mg,否則有致癌之虞」

標示想用毒物污染,檢驗想用添加劑的方法,哪來那麼便宜的事?
根本就是為了廠商量身訂做嘛
 
舊 2008-09-26, 09:56 AM #4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evich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