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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忠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51
引用:
作者simon9331
+1,

三聚氰胺本為化工原料,在食品中的含量應該是0才對,

牽托啥包裝殘留,製程問題,那不只該勒令停工,更不能上架販賣!!


我剛剛看了新聞,某業者正慶幸著,因為這離譜的檢驗標準而救回一百多萬的產品,不用銷毀;

殊不知從今以後,他家的產品已經被貼上有毒的標籤,

再上架後,消費者明知有毒,更不會再去購買;

更甚至,因為政府的顢頇無能,造成消費者在不知道哪些產品可以安心食用的情況下,

只好全盤拒買

就算日後生產的產品已經不含三聚氰胺,也無法扯下這無形的毒(產)品標籤,

今天這廠商救回了一百多萬的損失,卻避不了日後無數個一百萬的損失,直到倒閉為止.....

這對政府,廠商,國人三者是全盤皆輸的局面啊!!


+1
在其位卻無其智慧
大概是壓力太大, 亂了方寸了
舊 2008-09-25, 07:17 PM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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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忠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