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zoshn
一人每日容許量......
我還管他容許量啊!
這東西本來就不是食品相關原物料
而是偷工減料的廠商非法加入到食品中
現在還開放到2.5ppm是怎樣?
沒偷工減料的廠商活該啊?
老實做生意的廠商活該啊?
完全沒摻雜三聚氰胺的廠商活該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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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聚氰胺本為化工原料,在食品中的含量應該是0才對,
牽托啥包裝殘留,製程問題,那不只該勒令停工,更不能上架販賣!!
我剛剛看了新聞,某業者正慶幸著,因為這離譜的檢驗標準而救回一百多萬的產品,不用銷毀;
殊不知從今以後,他家的產品已經被貼上有毒的標籤,
再上架後,消費者明知有毒,更不會再去購買;
更甚至,因為政府的顢頇無能,造成消費者在不知道哪些產品可以安心食用的情況下,
只好全盤拒買
就算日後生產的產品已經不含三聚氰胺,也無法扯下這無形的毒(產)品標籤,
今天這廠商救回了一百多萬的損失,卻避不了日後無數個一百萬的損失,直到倒閉為止.....
這對政府,廠商,國人三者是全盤皆輸的局面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