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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放寬三聚氰氨檢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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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o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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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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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4
引用:
作者
tangdon
個人也是在虛心等專業的文章
可以多學一些"常識"
在下認為這種東西的標準應該是「不得驗出」
最少最少是在「嬰幼兒老人病人」等奶製品等等,必需是不得驗出。
健康大人吃的,等有了長期的毒裡報告之後再說。
不過問題是,這東西加進食品內有什麼用?為什麼要加?有什麼益處是非要這個東西從工業級升級為食品級?沒有替代品嗎?如何加入?附代成份有什麼影響?短期急毒性?長期慢毒性?
這本來就不是食品用的東西不是?
2008-09-25, 03:21 AM #
138
edo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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