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olar168
突然想到, 如果那個男的沒叫她腿開開, 而是直接動手扒開她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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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會突如其來聞到一股惡臭,男的忽然一陣噁心,結果不慎頭暈失足從旁邊摔下去
如果事前沒做好工安措施的話....就是不會彈回來的高空彈跳啦
事後看死者家屬要不要告對方過失殺人罪或公共危險罪
如果敗訴最少還可以找環保局或衛生署以公共衛生、環境汙染方向繼續討公道
認真回答
如果當時只有兩個人,沒有當時的紀錄影像及聲音.....
什麼說法都會有人持反對意見的啦
兩種可能性都有
當然社會上檯面上的觀感是比較挺女方(大都是被害人)那邊強勢
挺男方(通常是加害人)少會出面出來說,大家都怕麻煩
所以我才想如果像之前日本電車假性騷擾真栽贓的事件
如果套在... 例如台灣夜間人少的公車上
或者是你不小心碰到對方,但是對方認為你是有意的,你只是在強辯
恰好都因為光線昏暗沒人看見事發經過
那大概就麻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