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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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建
這個事件明顯看到... 樓主並沒有反省自己在先!
因為照規則, 下次下標就是兩次運費!
對方沒有義務一定要減免運費... 除非妳們下標前有事先協商過!
你先得標, 之後再來談運費減免的事...
對很多賣家來說, 都是奇檬子很差的事情...
(還拿其他賣家作法來跟他說... 請問他有義務得照其他賣家的作法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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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還有一個重點...如果賣家收了二次的運費..照道理,商品是必須分二次寄送..
買家付出的運費,並不是要給賣家賺的,而是讓商品寄送到買家手上所付出的...
買方我是不清楚啦,但是單就這個賣家寄一個包裹,卻要收二個包裹的錢,就可以知道這
個是很爛的賣家(前提是二樣產品包成一個包裹寄出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