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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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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silentfish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民國 96 年 10 月 31 日 修正)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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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條文三,有個但書: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何謂堵塞,即不讓後方高速車通過。
這樣就為違反"內側為超車道"條例,慢車讓高速車無法在超車道超車。
應讓出超車道,而不是造成高速車必須在非超車道進行超車。


你誤會一點了
既然是最高速限
自然就沒堵塞的問題囉

所以就開速限上限到寬限值上限的中間就好了
舊 2008-09-23, 03:20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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