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styl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8
文章: 32
引用:
作者Whisper
攜帶發票、毒咖啡(已開封亦可,剩餘量不計但至少得有外包裝袋)
至原購買通路或全省經銷商處,留下姓名、電話後即可取回全額貨款(原購買價)與發票
若超過攝取量有後續求償顧慮,發票最好能長期保留



沒發票,就不能退嗎???
這家公司還真是有誠意
舊 2008-09-23, 01:37 AM #8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styl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