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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rc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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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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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arc10
因此 個人推測 檢察官改以"刑法第227條"向高等法院提起公訴.
高等法院考量該案情況符合該條的構成要件
所以 二審判被告有罪.
("刑法第227條"說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
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檢察官改以刑法第227條向高等法院提起公訴"只是我個人推測而已.
舊 2008-09-22, 10:54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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