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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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r. RC
很多人認為在一起就在一起了,沒出什麼事情就不會分開。
其實在一起後才是開始。要怎麼讓彼此保持著戀愛的感覺,而不至於過度習慣兩個人而無趣是一門大道理。
基本上,如果你的女友每天與你只是上班、下班、吃飯,偶而去看看電影,這不是跟行動夥伴一樣嗎?頂多多了個親密接觸罷了。
怎麼樣在每日一陳不便的生活創造出不一樣,就是你該去用心了。
甜言蜜語、聊天、小卡片、帶出去玩,偶而利用一下女方的母性。我想這些都不失為一個方法。
其實如果多了解女性些,經營都不大困難。但很多男性常用男性的想法去套用在女性身上,或者不願意費心去多了解。久而久之,當女性身邊有更好的選擇時,他當然會考慮一下。
在一起多久不是什麼束縛對方的枷鎖,每個人在婚前都有權利去選擇讓他過的更好或更快樂的另一半(這點很多人很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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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為什麼都要由男人來做?
如果答案是誰叫你要追女人,那我還真的寧願別追...
如果是這樣那被倒追不就都要由女方來做了?
說真的,如果得搞到這麼累那還不如一個人比較快樂。
我不認為做到到就一定能幸福美滿長長久久,清楚的知道自己和對方要的是什麼比較重要吧?
能因為這種感覺變淡而分手,瞳景嚮往這種感覺而投入新的戀情不斷的輪迴,
那只不過是想談戀愛,想追求戀愛的感覺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