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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認為在一起就在一起了,沒出什麼事情就不會分開。
其實在一起後才是開始。要怎麼讓彼此保持著戀愛的感覺,而不至於過度習慣兩個人而無趣是一門大道理。
基本上,如果你的女友每天與你只是上班、下班、吃飯,偶而去看看電影,這不是跟行動夥伴一樣嗎?頂多多了個親密接觸罷了。
怎麼樣在每日一陳不便的生活創造出不一樣,就是你該去用心了。
甜言蜜語、聊天、小卡片、帶出去玩,偶而利用一下女方的母性。我想這些都不失為一個方法。
其實如果多了解女性些,經營都不大困難。但很多男性常用男性的想法去套用在女性身上,或者不願意費心去多了解。久而久之,當女性身邊有更好的選擇時,他當然會考慮一下。
在一起多久不是什麼束縛對方的枷鎖,每個人在婚前都有權利去選擇讓他過的更好或更快樂的另一半(這點很多人很幹)。
另外,吵架有時候需要一個人先低頭。先不要管對錯,彼此先有個臺階下才會有"接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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