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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要出去吃午飯的時候,在汀洲路福和橋頭碰到的,我走在人行道上,有個騎機車的慢下來,把我叫住
騎機車的指著車上的油表(指針到底了):今天帶出來的錢用完了,車子也沒油,能不能幫個忙借些錢應急.
我(搖指公館園環警局):警察局就在那,你可以請警察幫忙.
騎機車的:喔.是不是指急難救助金.
我(你也知道這個):不錯.
騎機車的:那不是要留下姓名等資料.
我(廢話):當然要留,不然警察杯杯怎麽報帳.
騎機車的:要是還不起會怎樣?
我(急難金金額不大,那你一開始就不想還錢了?):我也不知道.
騎機車的就發動車子走了.
這年頭是怎麽了,小騙騙水準都降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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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erf="http://www.wretch.cc/blog/anny3yu"title"舞蹈老師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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