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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g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5
引用:
作者EIGHTS
哪有什麼應該的
任何人都可以選擇不要幫助別人

你的言論讓我想到了大陸的范美忠
是呀
每個人都可以選擇不要幫助別人
公車上的博愛座也不是應該要讓位的

引用:
作者EIGHTS
何況搜救人員幾乎都不是公家人員

你確定?

引用:
作者EIGHTS
如果真要講
你繳多少稅,就只能有多少救難
什麼都用金錢來衡量
這樣的社會,還有什麼希望呢?


PS:我不覺得斷橋事件造成民眾車子落溪是可以全歸究成政府的疏失
那是整個社會都病了的社會現象


所以如果發生在我們身上只能怪命不好?
對於商人的偷工減料、政府的敷衍了事我們就什麼都不能說?

PS:體諒別人一下吧
     
      
舊 2008-09-16, 05:51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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