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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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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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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ieg
我覺得要看是什麼意外

如果颱風天硬要跑去登山、戲水、補魚
最後還要出動大批搜救人員去搜救
當然要大聲譴責

但是如果是因為政府的疏失導致
(有沒有橋那麼容易斷的八卦呀?)
搜救人員幫忙那只能算是應該的


哪有什麼應該的
任何人都可以選擇不要幫助別人
何況搜救人員幾乎都不是公家人員

如果真要講
你繳多少稅,就只能有多少救難
什麼都用金錢來衡量
這樣的社會,還有什麼希望呢?


PS:我不覺得斷橋事件造成民眾車子落溪是可以全歸究成政府的疏失
那是整個社會都病了的社會現象
舊 2008-09-16, 05:32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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