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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73
引用:
作者u8526425
上法院不比上館子
不是吃那行飯的
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時間與精力去虛耗在那邊


而且你的話有輕視司法的意思

你真的以為妳比司法更能喬事情

那你出事就不要走司法路線阿
舊 2008-09-15, 03:01 A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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