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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協商通過了,也繳了三個月了,銀行還是要我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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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73
引用:
作者
u8526425
上法院不比上館子
不是吃那行飯的
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時間與精力去虛耗在那邊
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
本來你被人家告
你有義務要跑法院
你沒去人家只會覺得你懦弱 怕事 逃避
你不去也沒差阿
你擺爛沒差阿
反正我們就公示送達,聲請一造辯論判決,(調解庭)聲請即為辯論
又不是沒有治爛人的步數
拿到確證後強制執行扣你的薪水
查封拍賣你的動產,不動產
整個過程下來
連裁判費,執行費都是你要出
2008-09-15, 03:00 AM #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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