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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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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墓仔埔旁的樹上
文章: 1
引用:
作者小狗狗
殺害直系血親 不是唯一死刑嗎?

怎麼變成2隻禽獸都不用死了?

還是法律有變動過?


因為殺人未遂...母親沒死...
趁牠去住少年監獄的時候...搬家吧....
上一隻畜牲好像處理掉了

但是..有趣的是..
如果母親死了...
女兒可能會死刑(我覺得法官會判無期徒刑)
男朋友....會因為未成年..判的很輕..(相對死刑或無期徒刑)
舊 2008-09-14, 10:51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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