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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a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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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796
引用:
作者sakuraman
台灣應該不至於會訂出這麼腦殘的法律

別忘了檯面上的"馬先生"與"劉先生"光是為了633破功就已經被一堆人罵到臭頭
名調一落千丈
再搞出幾個圖利財團企業的法律
以後是不想再選了嗎?

別想太多

日本與台灣畢竟不是同樣的模子

人力派遣
約聘制,
台灣早已實行了巴
尤其很多企業
都是解雇現有中低階員工
再用自己成立的人力仲介公司去招募約聘派遣
藉以壓低薪資福利又抽仲介費
舊 2008-09-13, 10:20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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