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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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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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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反對有錢人三妻四妾,養的起有人女人要跟就行,多娶妻多生小孩,財產可以多一些人分享,避免財富太集中。不過那樣對原配不公平,有的人是年紀大才有錢,元配哪知他老了要開始三妻四妾,所以還是像美國那樣離婚非過失之一方可以要求贍養費才公平。

說來奇怪,西方國家似乎不像東方國家有三妻四妾的傳統,不知是否受亞當夏娃故事的影響(夏娃只有一個),感覺他們傳統上比較有把女人當人在看。
 
舊 2008-09-12, 09:31 A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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