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zick.char
Advance Member
 
zick.cha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75
這種事跟我無關,也很懶得多找幾個冤家來相鬥

還有這種法令一推出,全台可能會掀起一股比例超高擋不住的離婚潮
或者齊去跑律師樓,被迫牽下永不取細姨的切結書
有錢人也不見得擋得住這股龐大的壓力
若要再娶,原配會先要求離婚拿一大筆錢,才會讓他再婚
要不然雞飛狗跳的情形我想在每一個家庭都永無終止
所以還是一夫一妻
除非你的能力有辦法安撫兩個以上地位差不多又彼此知道對方存在,資源又要共享的老婆大人
     
      
舊 2008-09-12, 09:14 AM #5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zick.char離線中